一、采购单位准备采购申请批件、指标文件(预算)、相关专业部门审核意见等要件。
二、采购办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的其中一种下达计划
1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
2、代理机构采购
3、单位自行采购
三、10万元以下(含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)零星采购
1、货物采购:批询价采购,采购单位提供电子、纸质询价文件、到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,到采购办备案审核,询价结果由采购办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公示。(办公耗材类各部门每季度1-5号申报一次,可联合采购)
2、服务采购:批竞争性谈判,采购单位提供电子、纸质采购文件、到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,到采购办备案审核,采购结果由采购办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公示。
四、管委会机关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由办公室集中采购。
五、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,专家小组由采购人在高新区专家库中选取专业技术人员,组成评审小组,采购档案由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法要求自行存档。
六、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